國道路肩超車遭罰4000元 法官因「這原因」撤銷罰單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中市一名陳姓男子今年開車上國道時,涉嫌利用路肩超車,之後被路過民眾用行車紀錄器拍下、檢舉,警方開罰4000元,陳男不服上訴,說明自己是因為「引擎有異音」才停在路肩,之後因為馬上駛入外車道會很危險,才會先在路肩行駛一段距離,最後法官採信陳男說法,撤銷罰單。

▲陳男行駛在國道一號豐原往大雅方向。(圖/翻攝自Google Maps)

據《聯合報》報導,今年2月25日上午10時許,陳男行駛在國道一號豐原至大雅方向,行經171.8K至171.9K處時從路肩切換外側車道,其他用路人剛好拍下畫面進行檢舉,警方依法開罰4000元,陳男則不服、提出行政訴訟。

陳男向法官表示,當天因汽車引擎有異音,所以才開進路肩熄火檢查,但當時沒有發現任何異狀才繼續上路,又因直接從路肩駛入外側車道危險,所以才會先在路肩行駛一段距離。陳男指出,自己隔天就開車到維修廠進行檢查,同時附上維修廠開立的單據作為證明,更強調當天車流量不大、行車順暢,自己沒有必要利用路肩超車,並說:「路肩不就是給用路人緊急臨停使用嗎?」

法官勘驗影片後,發現陳男確實在路肩行駛數十公尺後,才駛入外側車道,並認為陳男附上的維修單可證明他因故在路肩停車,而警方的採證照片顯示當時道路沒有壅塞情形,陳男沒有冒險違規之必要,加上法規也表明用路人因故停靠路肩後,應先利用路肩增加車速再切換車道,所以最後撤銷了陳男罰單。(編輯:陳又瑞)

加入 @setn 好友

大數據推薦
熱銷商品
直播✦活動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