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音樂教到床上去 音樂老師對國二女「談情」上摩鐵

桃園市一名26歲李姓音樂代課老師,在代課期間與班上女學生大談師生戀,2人交往月餘,在摩鐵及住處共發生5次性關係,直到女學生父親發現女兒在臉書上與李男有頻繁的親密對話,察覺有異而追問出女兒詳情,氣得報警向李男提告,桃園地檢署將李男依與未滿14歲男女性交罪提起公訴。

▲音樂老師與班上年僅14歲的女學生大談師生戀,2人還發生5次性關係。(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檢警調查,李男在桃園市某國中內擔任音樂代課老師,教授學生吉他,卻在授課期間,與班上一名未滿14歲國二女學生發生戀情,2人因此互加臉書好友,彼此互動頻繁,但女學生當時還是年僅14歲的國中生,李男卻帶她到住處和摩鐵等地,甚至還曾到女學生的住處,先後發生5次性關係,直至女學生家長發現異狀,憤而向李男提告。

李男到案後坦承犯行不諱,聲稱2人相愛;桃園地檢署因此將李男依與未滿14歲男女性交的妨害性自主罪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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