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後不理好火大!機車遭路過汽車撞翻 她怒報警「討公道」

記者林盈君/台中報導

去年12月間,台中一名林姓女騎士,將機車停放在東區自由路3段店家前,沒想到卻遭一台經過的汽車撞翻在地,汽車駕駛當時並未下車察看,就直接離去,事後店家告知林女機車被撞倒,林女發現雖然機車並未嚴重受損,並沒有一定要向對方索賠,但對方撞到機車後卻直接離開,讓她越想越氣,因此報警為自己「討公道」,希望對方能有所警惕,之後警方循線找到肇事的51歲邱姓男子,依肇逃行為對他開罰。

台中,機車,肇逃,討公道(圖/翻攝畫面)

▲林姓女騎士的機車被撞翻在地。(圖/翻攝畫面)

台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交通分隊獲報後,立即調閱附近監視器畫面,警方掌握相關車牌號碼以及駕駛人之後,將該名肇事的51歲邱姓男子約談到案,邱男辯稱當時他買完東西之後,就開車離去,過程中並未發現有撞到任何車輛,交通分隊長蔡興邦表示,邱姓駕駛撞上路邊停放中車輛,事故後沒有依規定處置,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62條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1個月至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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