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0萬要不回!吳宗憲經紀約鬧雙胞 最高法院發回更審

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知名藝人「本土天王」吳宗憲,8年前與蔡姓男子簽訂經紀合約,蔡男預付800萬元款項後,赫然發現吳宗憲與曹姓當鋪業者早已簽訂全球獨家經紀約,蔡男認為吳宗憲刻意隱瞞,提告請求返回訂金;一審判吳宗憲免賠,二審改判吳宗憲應給付570萬元,但最高法院廢棄原判決,發回更審。

蔡男主張,2010年11月19日,吳宗憲和曹男簽約,卻刻意隱瞞事實,隔年再騙他再簽經紀約並合組公司,導致他被蒙在鼓裡,還預先支付800萬元款項;尤有甚者,吳宗憲與他簽約後,又和陳姓男子簽下經紀約,並約定由對方擔任經紀人,同樣違反兩人之間合約內容,他決定在2013年解除合約,吳宗憲理應返還訂金,扣除他已還款230萬元,目前仍積欠570萬元。

吳宗憲則認為,他向曹男借款1500萬元,兩人合約僅是作為借款擔保,並無締結契約的真意,而且蔡男早已知情,還預付800萬元訂金,藉以清償他與曹男之間的債務;除此之外,當初蔡男和陳男等人合資,由蔡男出面代表和他簽約,但事後蔡男欲退出合約,才改由陳男等人繼續履約,因此他與陳男所簽的合約,只是將原合約名字改為陳男。

吳宗憲還說,當初他和蔡男簽約時,說好預付1000萬元訂金,但蔡男只給800萬元,仍有200萬元尚未給付;一審法官判吳宗憲免賠,但二審卻認為,吳宗憲與蔡男合意解除契約,代表合約自始至終無效,吳宗憲應返還全部訂金,判他應賠償剩下的570萬元;最高法院則認為,雙方並未合意解除合約,原審判決卻擅作主張,故廢棄原判決,發回更審。

▲吳宗憲經紀約鬧雙胞,最高法院發回更審。(圖/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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