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2子女隱忍家暴逾20年 夫嗆「我有養家」拒離婚

記者陳怡靜/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婦人阿珠(化名)與蕭姓丈夫結婚逾20年,婚後卻長期遭到丈夫酒後家暴,直到隱忍孩子長大成人後決定離婚,丈夫竟嗆「又不是沒有養家」,因此拒絕離婚;桃園地院審酌,據阿珠的子女證稱,蕭男確實對阿珠長期家暴,因此判准離婚,全案仍可上訴。

▲婦人為了2名子女隱忍丈夫家暴20年,直到孩子長大才訴請離婚。(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判決指出,阿珠與蕭男於1995年結婚,婚後育有2名子女,未料婚後丈夫脾氣暴躁,經常酒後就動手對阿珠施暴,甚至還會拿東西亂砸;阿珠哭訴,遭長期家暴逾20年,為了孩子一直隱忍,直到孩子都長大了,才決定不再忍受,丈夫也曾說過與她生活在一起很痛苦,因此決定斷絕關係。

庭訊時,阿珠的子女亦證稱,父母2人平常幾乎沒有交談,彼此這樣的冷漠關係已長達有10年,大約在3、4 年前,爸爸每次只要喝醉酒就會動手毆打媽媽,還會拿起手邊的東西亂丟;另一名小孩則表示,自有記憶以來,爸爸只要喝完酒就會動手打媽媽,2人於去年10月吵架時,父親還將家中的保險箱撬開,說要離婚就要把自己的東西拿回來。

蕭男則否認有家暴的行為,直呼「如果有家暴,可以忍20年嗎?」因此拒絕離婚;法官審酌,據2名子女的證供,證實蕭男酒後會對妻子施暴,故對於蕭男的辯詞不予採信,認為2人已難期待兩造婚姻有回復的可能,因此裁准離婚,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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