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眼!帶槍討債卻走火 友人頭遭轟爆…傷重不治

記者陳啓明/新北報導

新北市張姓、呂姓男子,日前受託友人帶槍討債,但張男回程在車上疑似清槍走火,誤擊呂男頭部,導致車輛失控衝撞路樹,同車4人嚇得一哄而散,後車友人則協助將呂男送醫,事後向警方謊稱是車禍造成,呂男經搶救仍不治。警方到場後發現並非單純車禍,隨即成立專案小組展開追查,而張男自知法網難逃,當晚帶槍投案坦承誤擊。新北地檢署今依過失致死、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將張男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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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今依過失致死、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將張男起訴。(圖/資料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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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男開槍誤擊的槍枝證物。(圖/資料畫面)

檢警調查,34歲張男與27歲呂男為多年好友,今年1月24日凌晨1時許,張男等人受託幫忙討債,呂男也幫忙開車載張男等4人,3車共12人前往談判,結束後車輛行經新北市新莊區堤外道路,坐在副駕駛座後方的張男,掏出改造手槍準備清槍,疑似槍枝走火擊發,子彈當場打中呂男頭部,車輛隨即失控撞上對向路樹,車上4人嚇得逃離現場,後車友人開車經過發現有狀況,趕緊將呂男送醫。

協助將呂男送醫的陳男、羅男,為了掩護張男誤擊實情,謊稱:「是車禍撞的啦!」就從醫院落跑,而呂男最後也因傷重不治身亡。警方到場後發現並非單純車禍,隨即成立專案小組展開追查,而張男自知法網難逃,當晚帶著槍枝至警局投案,坦承因清槍走火,不小心打中駕駛呂男頭部,自己也相當懊悔。

新北地檢署審理後,陳、羅男則聲稱沒看到槍、不知情,陳、羅男證據不足不起訴,而涉嫌開嗆的張男坦承誤擊,檢方今依過失致死、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將他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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