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教練想領獎金 他竟冒充學員簽到…錢沒賺到結果慘

記者陳啓明/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擔任健身教練陳姓男子,他為了領取健身俱樂部額外獎金,竟偽造學員上課簽名,俱樂部發現後提告。新北地院審理後,審酌陳男並無前科,且陳男坦承犯行,依偽造文書罪判他3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

新北地院外觀(楊忠翰攝)

▲新北地院審理後,依偽造文書罪判陳男3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圖/資料畫面)

判決書指出,陳男2016年10月起,在新北市某健身俱樂部擔任教練,除基本月薪外,由於教練需執行60堂以上的教學才能領取額外獎金,陳男為衝高業績領取獎金,2017年10月至2018年9月,他冒充5名學員簽到,俱樂部發現後提告。

法官審理時,陳男坦承犯行,法官審酌陳男雖冒名簽到,但仍未達到60堂門檻標準,俱樂部並未支付獎金,考量陳男犯後有悔意,因此偽造文書罪判他3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並應以書面向俱樂部道歉及接受6小時法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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