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遊覽車司機性侵6歲女童!法官認惡行重大、判7年8月

記者林盈君/台中報導

今年4月間,台中太平區發生一起性侵案件,一名年僅6歲大的女童,返家時遭一名男子尾隨,在暗巷內性侵女童得逞,而這名嫌犯竟是55歲的陳姓遊覽車司機,因參加廟會活動才會出現在當地,不料見到女童竟心生歹念,尾隨她之後趁四下無人之際,對女童伸出狼爪。女童返家後,向就讀國中的哥哥哭訴,哥哥再向當地里長求助並報案,警方獲報後,根據里長提供的特徵,在短短1小時內就逮到陳男。陳男被逮後坦承犯行,表示相當後悔,全案檢審「速偵速結」,台中地院認定陳男惡性重大,又未與被害人家屬和解,因此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將他判刑7年8月,可上訴二審。

▲陳姓司機尾隨女童畫面曝光。(圖/翻攝畫面)

回顧過去案情,陳姓遊覽車司機,於今年4月7日晚間,在台中市太平區某宮廟,見到女童獨自1人,心生歹念一路尾隨,之後將女童強抱到暗巷內,性侵女童得逞。女童返家後,害怕的向就讀國中的哥哥,哭訴剛剛遇到的事情,哥哥得知後,立即向當地里長求助並報案,不料第一時間,里長率眾抓人卻沒逮到,好在警方獲報後,很快地根據里長提供的特徵,在短短1小時內就逮到陳男。而陳男本身擔任遊覽車司機,已婚的他其實也有小孩,但沒想到竟狠心對小女童伸出狼爪。

▲陳姓司機尾隨女童畫面曝光。(圖/翻攝畫面)

合議庭審理後,認為陳男明知被害人係就讀幼稚園之幼童,為了滿足一己私慾,竟強行侵犯女童,不但對被害人心理產生負面影響,且嚴重侵害社會治安,犯罪惡性情節嚴重,加上未與被害人及其家屬和解、取得對方諒解或賠償,因此被台中地檢署聲請羈押,法院裁定羈押。而全案由檢審「速偵速結」,法官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將陳男重判7年8月,可上訴。

★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加入 @setn 好友

【#直播中LIVE】今年梅雨季首波滯留鋒面將報到 全台防劇烈天氣
大數據推薦
【SETN12小時新聞現場 #直播中LIVE】每周一至周五早上10:00至晚間22:00
熱銷商品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