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刀房喋血案!體循師7刀猛捅護理師 林光宇判賠150萬

記者於慶璇/台南報導

前年9月,成大醫院體外循環師林光宇,因自認遭到職場霸凌,竟持刀衝入手術房,猛捅陳姓護理師7刀,所幸撿回一命,台南高分院日前改依殺人未遂罪,判處2年10個月。陳女事後求償391萬元,台南地院昨(26)判賠150多萬元,林光宇不滿金額過高,不排除提起上訴。

據了解,44歲體循師林光宇與陳女同為葉克膜小組成員,陳女為組長,2人過去曾因排班問題發生嫌隙,令林男感到備受排擠。林光宇供稱,羅姓主任聽從陳女回報情況,時常以工作態度不佳、人緣不好等理由,要求辭退他,甚至還請陳女在LINE群組裡告知,要求其他組員不要擔任他的職務代理人,從此刁難請假。

▲台南地院判林光宇應賠償陳姓護理師150萬元。(圖/資料照)

2018年9月28日案發當日,羅姓主任再度逼退他,林光宇認為一切為陳女暗中安排,上午8時45分持蝴蝶刀衝入開刀房堵人,當著胡姓醫師、麻醉師及另名呂姓體循師面前,朝陳女胸腹狠捅7刀,胡姓醫師立即上前奪刀,行兇過程僅約1分鐘。

事後,林光宇更換衣服後,立即前往派出所自首,並在臉書發文寫下「終結霸凌」,更貼出LINE群組對話,可見陳女曾提及:「主任說以後他休假,不許任何人當他職代」。

台南地院審酌,林光宇自首坦承犯行,應無殺人犯意,依對醫療人員施暴、傷害罪等判刑1年;案經上訴二審,台南高分院認為,林光宇與陳女積怨已久,朝重要部位猛刺,確有殺人故意,改依殺人未遂罪改判處2年10個月。

此外,陳女也向林光宇求償391萬元,台南地院昨日宣判結果出爐,認為林光宇應賠償項目包含醫藥費、醫療用品、交通費、看護費、勞動損失及精神賠償,總計共150萬1843元;但林光宇認為金額超出預期,將與律師商量是否上訴。

▲林光宇事後在臉書發文寫下「終結霸凌」。(資料照/翻攝當事人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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