館長開譙三字經「被判拘役58天」 吳宗憲:心如止水

記者方佳琳/綜合報導

「館長」陳之漢2018年8月時,因不滿吳宗憲對於網紅的言論,事後開直播飆罵吳「地下藝人總統」、「你什麼X」、「你吃X」、「連屁都不如」、「機X」等語,因而被吳宗憲提告妨害名譽,並求償100萬元。多次開庭,雖然館長認罪,但吳宗憲無和解意願,今(3日)台北地方法院判決結果出爐,館長被依公然侮辱罪,判處拘役58天,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緩刑2年,緩刑期間須付保護管束,另需向公庫支付10萬元,對此,吳宗憲也作出回應。

▲館長被依公然侮辱罪,判處拘役58天,得易科罰金。(圖/翻攝自臉書)

館長可說是爭議不斷,目前仍在醫院療傷的他,今天被依公然侮辱罪,判處拘役58天,得易科罰金,而吳宗憲得知後,僅回應「心如止水,民事求償,全數做公益……」但吳宗憲提到後面還有兩件官司,強調「再來就是累犯」,至於民事求償部分,一定會極力爭取民事求償的部分,並且「通通拿來做公益」,至於是否滿意判決,吳宗憲表示「意義勝過實質」。

▲吳宗憲強調民事求償部分,「全數捐出做公益」。(圖/記者方佳琳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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