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合法在台 移民署18度展延停留期限

考量國際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疫情仍嚴峻,內政部移民署今(9)日表示,針對去年3月21日(含)以前入境且現未逾期停留外國人士,第18度再自動延長其在台停留期限30日。

▲移民署第18度展延外國人士在台停留期限。(示意圖/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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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署發布新聞稿表示,為避免國際人流移動造成防疫破口及降低社區防疫負荷,針對合法停留超過180日的外國人士,先前於2020年7月17日起開始實施自動延長其在台停留期限。

但考量國際疫情仍屬嚴峻,移民署宣布,針對去年2020年3月21日(含)以前入境且目前尚未逾期停留的外國人士,再次自動延長其在台停留期限30日,這也是第18度展延。

移民署說,這項措施將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對疫情發展狀況評估,適時檢討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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