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注意!「蘿莉控」逛遍3大聊天室 誘少女供侵犯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孩子用電腦、手機上網,家長真的需要注意使用狀況。(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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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期間,家長們一樣要注意孩子們使用電腦、手機上網的狀況。一名男子於2019年、2020年間,在WeChat、兔聊、ISuger等聊天室認識少女,以各種誘人條件,要求視訊猥褻影片並偷拍,甚至發生性關係。東窗事發後,男子被依2個引誘使少年為有對價性交行為罪,1個引誘使少年為有對價之猥褻行為罪,合併判處2年有期徒刑,因認罪且有和解,緩刑5年,需接受法治教育課5場次。全案可上訴。
根據判決,男子先是於2019年9月間,透過WeChat認識A少女,誘騙少女答應在旅館見面後,以1萬元引誘少女願意發生性關係,過程中偷拍影片,一共犯案2次。
之後男子於2020年2月間,在「兔聊」發文「想看妹妹脫,送水晶鞋,也可以給現金」,搭訕B少女,使B少女一共3次,以視訊方式做猥褻行為供其觀賞並偷拍。
同年3月,男子又在「I Suger」認識C少女,以2小時1萬元代價約見面後,發生性關係,一共發生2次,過程也被男子偷拍。
法官認為,男子僅為滿足個人私慾,誘使3名少女發生性行為、猥褻等,還未經同意偷拍,依法判處2年有期徒刑。考量男子認罪,並與少女及家人達成和解,因此給予緩刑5年,需接受法治教育課程5場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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