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姿妙涉貪弊案80萬交保!宜蘭地檢3/1將依法提抗告

記者林意筑/宜蘭報導

▲林姿妙80萬元交保,其餘兩人則無保請回,宜蘭檢方表示將於3月1日提出抗告。(圖/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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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長林姿妙涉及土地弊案,宜蘭地檢署本月22日二度指揮廉政署進行搜索,並將林姿妙、女兒林羿伶與農業處處長康立和3人聲請羈押禁見,而法院在23日中午裁定林姿妙以80萬元交保,林羿伶與康立和則無保請回。而檢方都無法「羈押禁見」林姿妙,表示25日已收受法院裁定送達,並將於3月1日提出抗告。

宜蘭檢方偵辦宜蘭縣政府108年羅東某土地免徵增值稅貪污等弊案,宜蘭地檢於22日再度指揮廉政署前往官邸進行搜索,對林姿妙、林姿妙女兒林羿伶與農業處處長康立和聲請羈押禁見,隔日23日凌晨聲押林姿妙、林羿伶與康立和共3名被告,但法院裁定林姿妙80萬元交保,林羿伶與康立和請回。

法院認為,林姿妙、林姿妙女兒林羿伶與農業處處長康立和3人雖涉嫌重大,但仍不符合羈押標準與必要,因此裁定林姿妙80萬元交保,林羿伶與康立和則無保請回。對此,宜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梁光宗23日就表示,尚未收到宜蘭地院裁定書,將視裁定理由後提出抗告,25日已收受法院裁定送達,將於法定期間內依法抗告。

林姿妙 宜蘭地檢署 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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