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年夜行駛國道「勿分心看煙火」 高公局:慢速或臨停最高罰6000元

記者劉沛妘/台北報導

▲跨年夜行駛國道「勿分心看煙火」,慢速或臨停最高罰6000元。(圖/記者劉沛妘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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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31)日跨年夜最令人期待的就是煙火秀,高速公路局特別提醒,民眾行駛國道途中,切勿因觀賞跨年煙火而放慢車速或臨停路肩,違者可處以新臺幣3千元以上6千元以下罰鍰。

高公局表示,民眾行駛國道應專心留意車前狀況,保持行車間距及車速,避免因觀賞跨年煙火而放慢車速或臨停路肩,影響行車安全。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1項,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違規減速、臨時停車或停車、未依規定使用路肩,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3千元以上6千元以下罰鍰。

高公局說明,跨年期間將協請國道公路警察局於國1汐五高架、后里、台中及大雅,國3古坑及國10仁武至燕巢等路段加強巡邏並驅離、取締違規車輛,請民眾務必依規定行駛,減少發生追撞事故風險及避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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