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峽翁肇事衝撞刑責?林志潔分析:恐涉故意殺人、「這狀況」要特別注意

節目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三峽昨(19)日發生重大車禍,78歲余姓老翁疑似肇事逃逸後,駕車暴衝撞飛多名放學返家的國中生,釀3死12傷慘劇,自己也因衝撞陷入昏迷。陽明交大法學教授林志潔分析兩種情況,若余姓老翁有無差別傷人、撞死人也無所謂的意圖,絕對是涉及「間接故意殺人」;另一種狀況是因疾病發作,或是因服藥導致身體無法控制,造成無法安全駕駛的狀況,就會涉及「過失致死」或「過失致傷」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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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潔認為,若老翁有無差別傷人意圖,恐涉「間接故意殺人」,但若因身心狀況或服藥導致肇事,恐有「過失致死」刑責。(圖/94要客訴)

林志潔在《94要客訴》節目中提醒,上述第二種狀況不一定涉及高齡,有可能發生在中壯年族群身上。她舉例,曾有位新竹的大姊在過橋時,突然從中間車道倒到右邊,就在自己前面倒下,還好有保持距離沒撞上,「我下去扶她,她說她是因為早上吃了降血壓藥,再來又因為空腹,血糖太低突然暈眩。」林志潔表示,不是沒有酒駕就可以安全駕駛,若是因為服藥或身心疾病發作造成肇事,仍會有刑事上的責任。

民事賠償方面,林志潔分析,受害者家屬可以透過強制責任險,求償醫藥費、喪葬費、扶養費(如家長身故無法扶養孩子)以及精神上的慰撫金。另外為了防止余姓老翁脫產或藉口沒錢賠償,林志潔也建議,受害者家屬該盡快處理財產扣押相關事宜。

林志潔表示,雖然現在刑責仍在釐清當中,但作為傷者或亡者的家屬,也別忘記該有的法律概念跟自我權益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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