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幕後/市長們群起反彈!一次看懂「租金補貼」發生什麼事

記者陳韋帆/台北報導

▲明年度「租金補貼」改中央、地方共同負擔,縣市長傳出反彈聲浪。(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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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補貼會出問題嗎?中央日前函文各縣市府,指明年推動「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因應《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要求地方政府自籌10~40%不等經費。各縣市長陸續傳出反彈聲浪,而國土署也接受《三立新聞網》訪問指出,「去年底財劃法通過後,中央統籌款減少、地方經費將大幅增加,『租金補貼』方式也有所調整,當時就已討論迄今,籲請地方與中央共同持續協助租屋族群減輕居住負擔。」

根據國土署資料,115年度租金補貼,各縣市部分負擔占比,台北市地方自籌高達40%,為全國最高;新北市與台中市則各負擔30%。其餘如桃園、台南、高雄、新竹縣市、基隆市、金門縣等,地方負擔為20%;宜蘭、花蓮、嘉義市等為15%;苗栗、雲林、嘉義縣、屏東、台東、澎湖、連江縣則負擔10%。

▲財劃法去年底通過後,地方經費增加,故中央調整租金補貼分攤比例。(圖/記者陳韋帆製)

財劃法去年底就已通過

國土署表示,「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業奉行政院113年8月19日院臺建字第1131019774號函核定修正,辦理期程延長至115年,補貼戶數75萬戶。

依據114年3月21日公布之財政收支劃分法,地方政府於前開法令修正後,可獲得之統籌分配款大幅增加,參考110年度「整合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之租金補貼經費分攤方式,115年起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之經費,將依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財力分級及自籌款比率,由中央及地方共同負擔。 中央、地方攜手減輕租屋族負擔

▲國土署籲請各縣市長,與中央共同持續減輕租屋族居住負擔。(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中央地方攜手減輕租屋負擔

國土署指出,關於各縣市政府反彈,自去(113)年12月立法院三讀通過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法時,便已多次對外說明修法導致中央財源減少、地方經費增加,租金補貼經費支出方式將重新研擬新方案,並非突然調整。

最後,國土署說,未來將持續籲請地方政府在財劃法新法上路、自有財源提高之際,115年預算籌編應勇於分擔租屋族照顧責任,編列足夠支持經費,和中央共同持續協助租屋族群減輕居住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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