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知名麵線糊老闆非法雇12歲女童工!上班襲臀還淫笑稱:只有我能摸

記者吳泊萱/台中報導

▲台中知名麵線糊老闆非法雇用12歲少女,還伸狼爪襲臀,被法院認證性騷。(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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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南區知名老牌麵線糊老闆(71歲),非法雇用12歲女童工,還趁工作期間對女童伸狼爪襲臀,事後辯稱拍打屁股是「鼓勵她認真工作」,反控女童是因為偷錢被抓到,才反咬遭性騷。一、二審法官認為事證明確,不採信老闆辯詞,依違反勞基法、性騷擾防治法各處50天拘役、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7萬元;全案定讞。

檢警調查,麵線糊老闆於2022年8月13日至2023年7月29日間,非法雇用未滿15歲少女在店內工作,上班時段為下午3時至深夜11時,直到2023年8月9日,台中市勞工局前往實施勞動檢查才東窗事發。除了雇用童工,老闆還被查出涉嫌對12歲少女摸臀、性騷。

法院一審時,老闆否認犯行,辯稱少女的阿嬤在店內工作多年,他聽對方說孫女就讀國三,且家中經濟困難需要工作,出於好心才雇用少女,對方也沒說實際年齡,反控少女是因為偷錢被抓到才反咬性騷。老闆強調,自己不在店內巡視時,少女就會摸魚,自己基於鼓勵心態,才拍打少女屁股,希望對方增加工作效率。

少女則證稱,打工前有告知老闆,自己12歲讀國一;法院查閱相關資料發現老闆家中也有就讀國中的孫子,應該能輕易推知少女未滿15歲。另外,少女指稱,老闆在上班時會伸手摸她屁股,比出屁股形狀的動作,還說她是晚輩只有老闆可以摸,其他同事不可以,且老闆在摸完後會露出笑笑表情,讓她覺得是變態、不舒服,並指控老闆不曾這樣摸過自己的孫女。

一審法官認為,老闆雇用未滿15歲少女夜間工作屬實,依違反勞基法處50天拘役;另外,襲臀部分則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判處4月徒刑,均得易科罰金共17萬元。

一審判決出爐後,老闆不服上訴,堅持否認性騷,並強調店面是開放空間,有其他員工、客人在場,不可能性騷少女,但法官認為性騷地點與是否公開無關,不採信老闆說法。而在案件審理期間,老闆提出願以8萬元和解,但因指控少女偷竊,遭少女及其母親拒絕。

二審法官考量老闆至今仍未能坦承犯行,又未能取得被害人諒解,加上本案事證明確,判決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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