喊人民是國家主人!賴清德轟立法院「屢屢違憲」:要用更大的民主來解決

記者詹宜庭/台北報導

▲賴清德赴國際獅子會進行第三講「憲政體制」,批評立法院屢屢違憲。(圖/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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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賴清德近期展開「團結國家十講」,今(29日)赴國際獅子會進行第三講「憲政體制」,他指出,台灣歷經七次修憲,建構起以台灣為主體的民主共同意識,本應五院相互尊重、相互制衡,但現在的立法院卻屢屢違憲、通過爭議法案,已見民主之弊。面對民主的紛爭,他認為,應該要用更大的民主來解決,過去從野百合、野草莓、太陽花、青鳥,乃至於大罷免,總是在關鍵時刻有公民的力量挺身而出,守護民主台灣以及下一代的未來。

賴清德指出,國民政府原本於1936年頒布所謂的「五五憲草」,但因抗日戰爭而延至1946年12月25日才由制憲國民大會通過「中華民國憲法」。只是憲法實行不到1年,馬上因為國共內戰,於1948年施行「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1949年實施戒嚴,凍結憲法的正常運作。直到野百合學運提出解散國民大會、廢除「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等訴求,後續進行七次修憲,奠定今日的民主共同意識。他細數七次修憲的成果,包括完成中央民代全面改選、廢除「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實施省市自治、建立憲法法庭,實施總統直接民選,建立雙首長制,改由立法院提出修憲權,廢除國民大會、實施立委單一選區制。

賴清德表示,依現行的憲政體制,總統、五院各有其職責,彼此尊重、相互制衡,而人民具有選舉、罷免、創制、複決之權,是國家真正的主人。然而,第十一屆立法院就任以來,屢屢違憲、通過爭議法案,其中的國會擴權案,實質侵犯總統、行政院、司法院、考試院、監察院之權力,甚至也影響人民的權利,經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9號宣告違憲。

賴清德舉例,關於總統國情報告常態化的部分,總統並沒有定期到立法院國情報告的憲法義務。針對行政院官員的反質詢、藐視國會,則逾越立委的質詢權與職權範圍。立法院調查權則逾越其法律案、預算案的憲法職權範圍,最後更是侵犯人民的自由權,強制人民出席聽證會。

賴清德再指,不只國會擴權被宣告違憲,立法院還修正「財政收支劃分法」大幅削減中央財源,導致中央施政困難,也讓財政弱勢地區更難取得資源;修正「憲法訴訟法」癱瘓大法官、司法院,以及人民的憲法權利;修正「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變相提高罷免門檻,限縮民意監督以及憲法保障的民主參與;修正「警察人員人事條例」衝擊退撫基金財務,影響現職及退休人員權益。

賴清德提到,國會通案統刪「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要求行政院自行刪減636億餘元,儘管行政院依憲法提出覆議,立法院卻未把握修正改過之機。他也依憲法賦予總統的權責,召集五院會商國政,明確憲政分際,共同尋找解決問題之道,但立法院依舊故我。

賴清德引述諾貝爾和平獎得主珍·亞當斯(Laura Jane Addams)名言「醫治民主之弊,唯有更民主」,也就是民主的紛爭,要用更大的民主來解決。他認為,更大的民主就是公民的力量,過去從野百合、野草莓、太陽花、青鳥,乃至於大罷免,總是在關鍵時刻有公民的力量挺身而出,透過直接民權,守護民主台灣以及下一代的未來。

賴清德強調,自己身為總統也是憲法的守護者,有責任維護憲法的五權分立,確保國家體制的完善,期盼能在憲法法庭的正常運作,以及社會大眾的高度參與下,讓國家憲政機關得以回歸正軌,相互尊重,大家團結一致,因應來自中共的實質威脅,守護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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