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結車撞斃男騎士!檢方不滿「為何無罪?」法官說話:只有1.4秒反應
記者洪正達/高雄報導
▲潘男撞死騎士後獲判無罪,法官理由是當下僅有1.4秒可反應,導致無法及時剎車肇禍。(示意圖,與本案無關/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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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潘姓男子2023年6月間駕駛聯結車違規撞死林姓男騎士,後續檢方依過失致死罪嫌將他起訴,案經高雄高分院審理後,認為林男失控自摔,潘男當下只有1.4秒可反應,導致他無法立即剎車,判決無罪定讞。
判決指出,潘男於2023年6月30日上午駕駛聯結車違規,開進屏東縣九如鄉三和街,也就是屏26線路段,後續在黃金路交叉路口時撞倒林姓男騎士,送醫後傷重不治。
當時警方接獲報案後,依過失致死罪線將潘男送辦,並經屏檢偵結後起訴,不過屏東地院開庭後認為潘男沒有過失因此判決無罪,檢方不服上訴要求撤銷改判。
但經高雄高分院勘驗監視器畫面後,認為林男失控側翻,並倒在聯結車車身側邊,潘男當下只有1.4秒到1.6秒可反應,根本無法及時剎車,再者,林男失控自摔並駛出道路線被聯結車撞上,不論潘男駕駛何種車輛都無法避免車禍發生,因此維持無罪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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