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臺高中報錯考科!律師曝23學生「可請求國賠」

記者簡浩正/台北報導

▲大考中心說明建臺高中集體報錯科事件。(圖/記者賴俊佑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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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入學分科測驗昨日起登場,苗栗縣私立建臺高中卻爆出學生考科集體報錯的烏龍事件,雖然苗栗縣立委邱鎮軍、縣議員曾玟學等人都介入協調,但仍無法補救。對此,律師王至德在粉專 「法老王 - 王至德律師」認為,依照大法官釋字第382號的見解,私立學校在實施教育之範圍內屬於行政機關,「也就是說,學生也可能以學校的人員有過失致學生受有損害而請求國家賠償。」

建臺高中傳出分科測案報名作業重大疏失,原本要考歷史科的學生報成生物科,要考生物的同學反而被報成歷史,此次事件影響到23名學生。但分科測驗需在6月5日至6月17日開放報名,學校採集體報名後,學生可上網自行確認是否正確,大考中心也會回傳「報考資料確認表」供學校檢查,表格上有列出學生所選考科,學生需簽名確認,沒想到經過2次確認仍爆出烏龍事件。大考中心主任張新仁昨表示,「114學年分科測驗是按照114簡章來辦理,不會有其他方案。」

以下為王至德律師發文內容:

今天還在考升大學的分科考試,如果沒概念的人就把它理解成以前的大學聯考或是指考就好了,反正就是以你考試的成績來決定你要去哪一間學校,不一樣的是以前是所有科系的考試科目都一樣,現在是各系有各系要求的科目,看你要念哪個科系,就去考那個科系要求的科目就好,像台大人類學系只採計歷史、地理、公民與社會,那除了在學測已經考過的國文、英文之外,分科考生們就只要考歷史、地理、公民與社會,不用考生物、物理或化學,也不用考數學,又像台大醫學系,只採計數學甲、物理、化學、生物,所以分科考生只要再考數學甲、物理、化學、生物就可以了,不用歷史、地理、公民與社會。

有間苗栗縣的私立高中叫建台高中發生一件相當離譜的事,就是學校在報名的時候,竟然把原本該考歷史的考生報成考「生物」,而原本應該考生物的考生報成要考「歷史」。也就是說本來想要念台大人類學系的考生,因為沒有考歷史,所以根本考不上,而原本以台大醫學系為第一志願的考生,也因為沒有考生物,而提前宣告無緣台大醫學系,然後還有三個人要報考數乙,可是也沒有報名成功,總之就是學校出了大包了,這件事一直到學生收到應試通知的簡訊後才發現出錯。

雖然學校在發現之後緊急向教育部相關單位(就是大考中心啦)聯絡,看看有無補救措施,不過大考中心表示為了顧及其他3萬多名考生的公平性,無法提供任何補救措施,只能請考生按照報名的科目參加考試。

有消息指出是因為負責的老師因為行政疏失使用去年的舊格式資料而出錯,但是教育部跳出來說「並不存在所謂舊格式」,然後事情曝光之後,這個負責的老師就辭職走人,轉任公立學校的正式英文教師,總之就是人跑了,留下錯愕的學生承受這個苦果,也就是可能得放棄原來想要念的科系,或是重考一年。

事發之後,有家長團體跳出來提出補救方案,包括緊急加印考卷讓這些報錯名的考生可以依照原來的計畫參加考試,或是要求大學相關科系在計分時可以考量特殊情形而給予特別的考量,不過大考之後也表示為了公平性而無法提供補救措施。

然後還傳出學校傳給學生的訊息內容,前面是為報錯科目而道歉,但是最後卻表示「沒有人願意見到這樣的錯誤產生,責怪錯誤造成的人對事情幫助不大,倒不如把握住自己可以做的部分」,學生收到後當然整個炸鍋,不過因為再過幾天就要考試了,也只能先赴考場考試。

出了這麼離譜的事情,自然是要有人負責的,首先這個老師因為自己的過失而造成學生們的權益受損,有可能可以依照侵權行為的規定請求損害賠償,另外老師是學校的受雇人員,學校自然也是要負責的,另外依照大法官釋字第382號的見解,私立學校在實施教育之範圍內屬於行政機關(具有與機關相當之地位),也就是說學生也可能以學校的人員有過失致學生受有損害而請求國家賠償。

不過我很好奇,這樣的損害,法官會覺得要判賠多少才夠呢?一年的青春要怎麼計價?這就留給法官去傷腦筋了。

建臺高中 分科測驗 王至德 張新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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