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女下海賣肉…血汗價碼曝光!集團「狠刮皮肉錢」38E級應召女報酬超少

記者陳弘逸/高雄報導

▲高雄警方去年逮捕應召集團「馬伕」及多名應召女。(圖/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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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60歲林姓男子在應召集團擔任「馬伕」,負責接送女子跟嫖客從事性交易,並從中收取性交易服務價金,再支付報酬;去年遭員警查獲,他矢口否認犯行,但應召女揭露,每次從事性交易價碼約4000、5000元不等,私下LINE廣告甚至高達7000元,但每次小姐只能獲取1350元至1750元的報酬,因證據確鑿,說詞未獲採信,法院將林男依法判處4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指出,林男為應召站成員,並負責媒介成年女子與嫖客性交營利的司機工作,又俗稱「馬伕」,他透過同夥,在LINE以暱稱「聯盟大車隊」群組,聯繫並接送應召小姐,並以每次40分鐘、5000元價碼提供全套性交易服務;直到2024年10月17日下午3時50分許,員警喬裝嫖客接洽性交易,並當場應召女及馬伕林男全案曝光。

▲被逮的應召女供出交易方式及報酬。(圖/翻攝畫面)

林男矢口否認犯行,還辯稱,只是計程車司機,不知道乘客是要做性交易;還說曾載過的女乘客,她過幾天生日,要請他吃火鍋。

但勘驗林男跟應召小姐的對話,內容提及,「早安,今天天氣很好,趕快出來搶錢了!」、「報班,上班時間與下班時間,好讓作業可以順暢 謝謝麻煩配合」並核對計程車車牌都相符。

此外,還有應召女揭露,若性交易所得5000元,只拿取1750元,前由車伕收性交易服務價金,再支付報酬;另名小姐則是從事半套或全套性交易代價約4000至5000元,實拿則是1350或1750元。

▲應召女揭露,若性交易所得5000元,只拿取1750元。(圖/翻攝畫面)

綜合相關證據,應召小姐派遣經過、收費、報酬等情節大致相符,因此,未採信林男辯詞。

法官認為,林男具有謀生能力,明知執法單位極力掃蕩色情行業,仍協助媒介性交易牟利,敗壞社會善良風氣,徒增國家查緝成本,他雖無前科,但犯後始終否認犯行,態度不佳

法院審理後,將林男依共同犯圖利媒介性交罪,判4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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