剴剴條款通過!GINO喊「不懂棄權立委」網轟:搞清楚狀況再發言…他道歉
娛樂中心/黃韻璇報導
▲「剴剴案」震驚全台,立院三讀通過《刑法》部分條文修正。(圖/翻攝自郭昱晴臉書)
立法院昨(18)日三讀通過《刑法》部分條文修正,增訂第272條之1,對未滿7歲者犯殺人罪,加重其刑2分之1,倘虐殺未滿7歲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另也修訂第286條,凌虐未滿7歲者因而致死,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男星GINO(蔡東威)開心發文「剴剴條款」能通過,但他卻在文中「真的不懂那些棄權的立委在想什麼」,遭部分網友砲轟,質疑他根本沒好好了解條文內容。
「剴剴案」震驚全台,掀起撻伐惡保母聲浪,輿論也紛紛要求虐殺7歲以下幼童或虐待幼童致死,最重刑罰必須納入極刑。經黨團協商後朝野達成共識,包括朝野都支持增訂《刑法》刑法第272條之1條文,虐殺兒童罪可處死刑。但保留《刑法》第286條條文,對於7歲以上未滿18歲者,施以凌虐致死,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倘意圖營利,對於7歲以上未滿18歲者,施以凌虐致死,處無期徒刑或12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並送立法院會處理。
對此,GINO昨日下午也開心在個人臉書發文,提到「Yes!剴剴條款通過!虐殺七歲以下兒童可判死刑!終於~接下來就是要有執行期限,不能無限延宕下去!」接著GINO在文末提到「大家的辛苦沒有白廢」、「剴剴你要保祐那些害你的惡魔全都去你面前下跪道歉」,更稱「不懂那些棄權的立委在想什麼」。
▲GINO喊「不懂棄權立委」,遭網友轟沒做功課。(圖/翻攝自GINO臉書)
不過卻引來大量網友砲轟,紛紛留言表示「這次修法,故意虐殺七歲以下小孩,會被判死刑或無期徒刑;過失虐殺七歲以下小孩,會被判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故意犯有機會判的比過失犯還輕(無期徒刑對比死刑),這是在懲罰過失犯還是鼓勵故意犯?」、「286條要去了解看仔細」、「搞清楚狀況再發言欸,條文看了嗎」、「沒做功課就不要出來丟臉」、「272之1是『虐殺兒童』:民進黨早就支持可判死刑,協商時就通過;286是『凌虐致死(過失致死)』:這部分民進黨選擇保留,因為修完之後竟然變成過失比故意還重罪,這才叫做真.法律災難」。
事後GINO也將貼文中的「不懂那些棄權的立委在想什麼」刪除,並在留言區表示,「謝謝各位批評跟指教,我的確忽略每家媒體各有角度,關於286條款,我會再更仔細研讀,還有22章殺人及23章傷害,雖不是我本科專精,我會努力去了解」,GINO強調「我文內最後一句已刪,因為我在乎的是讓更多惡人看到剴剴條款通過,不敢再恣意輕舉妄動,進而讓更多兒童有更安全的環境,用我棉薄的公眾力盡可能傳遞更多出去,但我並沒有任何政治意圖,有錯就認,我會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