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轉車道等紅燈!駕駛「忽略1件事」遭檢舉 慘吞3600元罰單
社會中心/楊惟甯報導
▲即便已在左轉車道,等紅燈時若未「全程」開啟方向燈,就可開罰。(圖/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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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駕駛人都知道,變換車道或轉彎時應開啟方向燈,但你知道就算在等紅燈的狀態下,方向燈也不能關掉嗎?近日一名駕駛在左轉專用道停等紅燈時,因未「全程」開啟方向燈,遭到後車檢舉,收到一張3600元罰單,令他相當無奈。
該名駕駛在Instagram上分享親身經驗,說明事發當下他已停在左轉車道等待紅燈,但因覺得方向燈的閃爍聲太吵,便暫時關掉方向燈。孰料,此舉竟遭後車檢舉,害他收到3600元罰單,讓他超無奈,感嘆現在開車不僅要遵守繁瑣規則,還得提防檢舉達人,實在壓力很大,「現在開車真的很難!」
他則藉此提醒其他駕駛,「只要是左右轉車道、旁邊又是雙實線,就算是停車等燈,也要記得一直打方向燈,秒數多短都不能省,一定要全程打好打滿」」,否則就可能像他一樣收到罰單。
貼文曝光後引發討論,不少網友認為「左轉車可能會擋住標線,打方向燈是提醒後方車輛」、「本來就應該全程打燈,這是駕訓班第一課」、「本來轉彎前30公尺都要打」、「最討厭到路口才要打方向燈的人」。但也有人質疑規定過於嚴苛,「停車也要一直閃燈?這樣也能罰太扯了」、「說什麼不打燈別人不知道你要轉彎,左轉專用道,不然他停紅燈的時候還能去哪?」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規定,駕駛人於左轉或右轉時,應於行駛至轉彎前30公尺處開啟方向燈。而在變換車道、超車、靠邊停車及起步等行為中,也應全程使用方向燈。未依規定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2條,將處以1200元至3600元罰鍰;若發生在高速公路或快速道路上,罰鍰提高至3000元至6000元,並記違規點數1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