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歲憲兵勒殺女友!2度姦屍因「第1次太快」 主張自首求減刑

社會中心/陳韋劭報導

19歲的許姓憲兵不滿劉姓女友提分手,去年5月間至女方住處將其徒手勒斃,事後冷血姦2度屍。(圖/翻攝畫面)

19歲的許姓憲兵不滿劉姓女友提分手,去年5月間至女方住處將其徒手勒斃,事後冷血姦2度屍,並假冒死者身分給同袍及家屬,企圖掩飾惡行。新北地院國民法官審理,許男被判無期徒刑。案經上訴,許男辯護律師主張他是「自首」盼減刑,高院26日將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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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警調查,案發時許男與劉女同為19歲,兩人從高中時期便是同學,畢業後先後投身軍旅,並分發到同一單位,兩人進而發展成戀人關係,但劉女認為對方控制欲過強,兩人經常為此爭吵,劉女在去年5月16日提出分手。

許男不甘被分手,並懷疑是劉女劈腿;同年5月17日晚間時分,他持鑰匙闖進劉女住家,試圖挽回這段感情,兩人爭吵至隔天上午9時,許男見對方堅持分手,一氣之下掐死劉女。

劉女窒息死亡後,許男還揮拳毆打她的臉部洩憤,並侵犯其遺體,他還拿起劉女手機,與其他軍中同袍聊天;許男認為第1次太快,沒有達到他對於性行為品質的要求,遂決定第2次侵犯劉女屍體。

劉女與家人約好一同探望祖父,姊姊、弟弟遲未見到他現身,隨即傳訊詢問:「為何還不出來?」,許男立刻回傳「她死了」等字句,劉女胞姊敲門無人回應,劉女胞弟打算拿尺撬開房門,許男才開門表示:「報警吧!她已經死了,她沒有救了!」

國民法官合議庭認為,許男無法接受分手,進而情緒失控殺人洩憤,惡性重大,帶給家屬帶來不可磨滅的創傷,遂依殺人罪判劉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許男在短時間內毆打屍體,以及兩度辱屍得逞,應視為同一罪,遂依損壞、污辱屍體罪判他4年徒刑,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部分則判1年徒刑,合併應執行無期徒刑。

高院審理期間,辯護律師主張許男是「自首」,有復歸社會的可能盼能減刑,另外,律師還指出被害家屬民事賠償請求金額沒有很高,有原諒的可能,請求高院安排調解,但法官認為該案不適合調解。二審結果將8月26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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