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小孩學游泳!三寶媽摩鐵激戰名教練…她變「單親媽媽」綠帽尪提告吞敗

記者陳弘逸/台南報導

台南人夫發現妻子跟兒女的游泳教練發展出婚外情,導致最終雙方婚姻破裂,提告求償因缺乏證據敗訴。(示意圖/Pixabay)

台南人夫小綠(化名)跟妻子小花(化名)結婚14年,2年前意外發現,妻子跟兒女的游泳教練發展出婚外情,導致最終雙方婚姻破裂,憤而提告求償60萬元非財產損害;但教練主張,女方聲稱是「單親媽媽」且當時夫妻已分開,並無侵害配偶權;綜合相關證據法官認為,小綠未提出證據,證明大壯知悉小花已婚,並在婚姻關係續存期間,又發展出不正當交往,因此,駁回告訴,判免賠,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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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男子小綠(化名)跟女子小花(化名)於2010年7月9日結婚,婚後育有3名子女,原本一家人感情融合,家庭圓滿;未料,兒女找現役台南市游泳代表隊選手大壯(化名),學習游泳,妻子將因接送小孩,認識並跟對方交往。

小綠還發現,妻子小花跟大壯發展不正常男女關係,2人經常外出,車上親密鹹濕對話外,甚至一同去開房發性關係,此舉讓男方情緒幾乎崩潰。

小綠認為,小王的行為,使他日夜無眠無食,極度痛苦,認為夫妻感情橫生裂痕難以回復及修補,兩人於2024年7月17日離婚,結束長達14年婚姻關係,於是憤而提告大壯求償60萬元非財產損害。

游泳教練大壯認為,小綠無法證明,兩人存有婚姻關係,當時女方聲稱「只是交了個單親媽媽」、「就只是跟一個單親媽媽交往而已」、「你就說我是單親媽媽」顯見夫妻當時已分開,無任何故意或過失侵害配偶權可言。

綜合相關證據,法官認為,小綠未提出證據,證明大壯知悉小花為有配偶之人,以及在婚姻關係續存期間,又發展出不正當男女交往情事,因此,駁回告訴,判免賠,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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