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怡君涉詐領助理費與收賄 士院延長羈押2月
士院審理民進黨台北市議員陳怡君涉詐領助理費、收賄等案,陳怡君坦承犯行,請求具保停押。士院考量陳怡君就犯罪情節與共犯供述不一致,日前裁定自9月3日起延長羈押禁見2月。
根據士林地方法院裁定,陳怡君與辦公室主任張惠霖涉犯重罪嫌疑重大,張惠霖全部認罪,陳怡君否認洗錢犯行,2人雖繳回犯罪所得,但2人於偵查初期時,並非一開始就坦承犯行,且供述與共犯仍有不一致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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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院裁定表示,若陳怡君、張惠霖獲釋,仍有相互聯繫、袒護或虛偽陳述的高度可能,且2人曾指示其他共犯於調查時如何回答檢調,為保全證人或共犯不受勾串,仍有延長羈押的必要,裁定自9月3日起延長羈押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本件可抗告。
全案起於,士林地檢署起訴指出,陳怡君與其公費助理即辦公室主任張惠霖,涉嫌於民國107年底起,利用3名親友名義詐領公費助理補助款,共計詐領新台幣384萬餘元,並將款項用於繳房租、買股票等私人用途。
此外,陳怡君、張惠霖涉嫌於112年8月起至今年2月,以顧問費名義收受建商胡偉良、高明義賄賂70萬多元,並利用議員職權先後向台北市政府要求加速辦理建案建照、行道樹移植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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