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分隊長豪雨期間「喝花酒」!抱小姐極樂畫面曝光…雲林消防局長震怒
記者吳泊萱/雲林報導
7月28日中央氣象署對雲嘉南地區發布豪雨特報,雲林縣政府也啟動二級開設,不料時任台西消防分隊的蔡姓分隊長,竟在值勤期間離開崗位找朋友聚餐,在有小姐陪侍的小吃部歡唱4小時,遭民眾檢舉踢爆,離譜狀況也讓雲林縣消防局長林文山震怒。對此,雲林縣消防局回應,此案經查證屬實,已將蔡男降調非主管職,並記2小過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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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被指控的蔡姓分隊長(52歲)原任職於台西消防分隊,在消防單位服務逾20年,原定於8月1日平調至台中東勢消防分隊。7月28日下午4時,蔡姓分隊長受友人邀請,在值勤期間,跑到當地一家有女陪侍的小吃部參加自己的歡送會,一路喝酒狂歡到晚上8點才返回分隊。
爆料者指出,蔡姓分隊長在台西分隊任職近3年間,多次在上班時段與友人餐敘飲酒,有時地點在分隊內,有時在外部餐廳,但7月28日當天,雲嘉南地區因西南氣流發布豪雨特報,雲林縣府已二級開設,分隊長竟還外出喝花酒,嚴重影響消防隊形象。
對此,雲林縣消防局回應,針對蔡姓分隊長在上班時間涉足不正當場所飲酒一事,經內部調查後,查證屬實,蔡員行為違反勤務規定,擅離職守,並嚴重損及機關形象,已將蔡員調任非主管職務,並依相關規定予以記過2次。
雲林縣消防局強調,對於同仁不當行為,絕不寬貸,呼籲全體人員應恪遵勤務紀律,以維護消防機關之清廉形象與社會信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