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嗆:放火燒全家!狠殺外婆關15年出獄…兒女難抹創傷1招擺脫劣父

記者陳弘逸/台南報導

父親不務正業,吸毒又殺害外婆,出獄後年老,子女訴請免除扶養獲准。(示意圖/PIXABAY)

台南男子阿國(化名)45年前結婚,婚後育有2名子女,但他不務正業,吸毒又常對家人施以精神及肢體暴力,不只涉刑案入監,離婚後,還拿刀砍傷舅舅,殺害外婆入監15年;在子女心中留下難以抹滅的創傷,如今爸爸年邁需人撫養,2人向法院聲請免除扶養義務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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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裁定指出,台南男子阿國(化名)45年前結婚,18年後離婚,婚姻期間有扶養2名小孩,但孩子出生沒多久,就涉犯殺人罪入監服刑2年,出獄後再入伍服役2年,退伍後雖返回台南同住,但都沒工作,不務正業,且有吸食毒品惡習,慣性對家人施以精神及肢體之暴力,還常常無故打罵2名小孩。

阿國甚至多次在家放置桶裝汽油,揚言「要放火殺害全家」,小孩年幼時還逼迫跳堤防等,種種恐嚇行為,使他們家人天天不得安寧,難以安心入睡及讀書,身心備受戕害。

此外,阿國還在離婚後隔年,把媽媽強押到公墓、火葬場和殯儀館前,還拿刀砍殺家人,過程中,造成媽媽哥哥受重傷,外婆遭殺害,被法院判傷害致死罪,處有期徒刑15年而入監服刑。

如今阿國年邁,兄妹認為爸爸無論生活費用或教養照顧,都由媽媽獨自負擔,他毫無家庭責任,從未關心聞問,也無感情或付出,且數度犯案和入監服刑,使他們精神上有難以抹滅的創傷。

民事庭法官審理後,認為阿國對負扶養義務者及直系血親故意為身體上之不法侵害行為,情節已達重大而有免除扶養義務之必要,因此准許免除對阿國的扶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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