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間蒸發31年!成功嶺役男被「判死亡」 父淚崩:最後一面在懇親會

社會中心/程正邦報導

台灣役男服役都要先去台中成功嶺受訓。(圖/記者吳泊萱拍攝)

一樁塵封了三十一年的離奇失蹤案,近日終於透過法律程序劃下一個沉重的句點。台中市太平區一名戴姓男子,在 1994 年於成功嶺服役期間疑似擅自離營後,從此音訊全無,宛如人間蒸發。這起罕見的軍中失聯懸案,在長達三十年多的漫長等待後,家屬的悲痛與無奈,最終化為一紙死亡宣告聲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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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台中地方法院的裁定,戴男的父親證實,最後一次見到兒子,是在 30 多年前軍營內的懇親會上,自那之後,兒子就與家庭斷絕了所有聯繫。家屬從未放棄尋找,並於 2012 年 10 月 24 日正式通報失蹤,但三十多年來,始終未獲任何有效線索。

台中成功嶺義務役新兵入伍訓練接訓整備情形。(圖/記者邱榮吉攝影)

31年無音訊:戶籍資料一片空白

為了處理懸而未決的法律關係,戴男的哥哥在 2024 年依據《民法》規定,向台中地院聲請死亡宣告。法院在審理過程中,詳盡查核了戴男失蹤後的各項紀錄,證實其戶籍資料猶如一片空白:無任何出入境紀錄、名下無財產交易或醫療紀錄、未投保健保、未申請社會福利,也無電話登記。最後一筆勞保紀錄停留在失蹤前的 1991 年 10 月。

這些證據共同指向一個結論:戴男在社會上失去了所有活動軌跡,生死不明的狀態極為確定。

法律的終結:推定死亡的無奈

依照《民法》第 8 條規定,一般失蹤人失蹤滿 7 年後,利害關係人即可向法院聲請死亡宣告,目的是為了終結失蹤人原住所為中心的法律關係,讓財產繼承、配偶婚姻等身後事得以處理。

台中地方法院審酌戴男的失蹤狀態已遠超過法定年限,近日裁定戴男自 2019 年 10 月 24 日深夜 12 時起推定死亡。此時間點是以家屬正式通報失蹤(2012 年 10 月 24 日)屆滿 7 年後計算。

這份裁定雖然在法律上為這起長年懸案畫上休止符,但對家屬而言,卻是情感上最無奈的定論。據了解,相關程序費用將由戴男的遺產負擔,全案仍具抗告空間。

成功嶺訓練嚴苛,讓許多新兵大感吃不消。(圖/記者邱榮吉攝影)

生還的希望:死亡宣告並非句點

儘管法院已經裁定死亡,但依據《家事事件法》與《民法》,死亡宣告僅是在法律上「推定」當事人死亡,目的在於清算法律關係,並非真正宣告其死亡。

這意味著,如果戴男未來仍舊「起死回生」,本人、利害關係人或檢察官仍可向法院聲請撤銷死亡宣告。屆時,法律關係將溯及回復到宣告前的狀態。這也為這場持續了 31 年的家族悲劇,留下了最後一線生還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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