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完澡裸套「長版T恤」忘鎖門慘淪大學友洩慾對象!女工程師一度不敢說
記者陳弘逸/台中報導
台中女工程師小花(化名)3年前,跟大學同學出遊,未料,出遊當晚住在友人家中,沐浴過後,只穿長版T恤,卻遭同行另名無私交的吳姓男子趁夜強制猥褻、性交得逞;小花一度顧及朋友關係,隱忍吃身心科藥物,仍被母親發現,於是勇敢提告;刑事吳男遭判3年8個月有期徒刑,案件上訴二審、三審都遭駁回,民事則須賠償女方7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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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吳男跟謝男為高中同學,謝男則跟女子小花(化名)為大學同學,吳跟女方並無私交;2022年9月10日一行人趁中秋節連假第,一同到彰化縣和美鎮出遊,當晚又到台中夜店飲酒作樂。
當晚謝男因爛醉如泥,被吳男等人攙扶回家,隨後,吳發現小花洗完澡只穿著長度及膝的長版T-Shirt,裡面赤裸未穿內衣,回到客房又沒上鎖;便趁機進入,並掀衣裸露女方下半身性騷擾。
當下小花嚇得問「幹嘛」,還一手握住衣服;吳男先是回「沒事」便作罷,但之後升高犯意,將人拉到床上強行抱住,不顧對方明確拒絕並反抗,強制性交得逞,直到人離開客房,她才見機反鎖房門自保。
此案發生後,小花一度顧慮朋友關係,不敢求助,直到案發4天後,她媽媽發現女兒服用身心科診所的藥物,才揭露此案。
吳男矢口否認犯行;一審法官認為,他為圖一己性慾,無視小花掙扎、抗拒,強制施性侵害以洩性慾,造成女方罹患創傷後壓力症,造成身體、心理終生難以磨滅恐懼與傷害。
此外,吳男後始終否認犯行,難見悔意,也沒能達成調解,也沒賠償損害;刑事部分,一審他被依強制性交罪,處3年8個月有期徒刑,案件上訴二審、三審都遭駁回。
民事部分,法官審酌,吳男大學畢業,擔任工人,月薪約6萬元;小花擔任英文家教、工程師等,權衡雙方社經地位,判應賠償7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