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內鬼駭公司網站放「五星旗」交保 北檢抗告不成功!高院裁定駁回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央廣內鬼案3名被告皆獲交保,北檢抗告,高院裁定駁回。(圖/資料畫面)

台北地檢署偵辦中央廣播電台遭內鬼攻擊官網,在版頭置換上五星旗案,日前發動2波搜索傳喚,並對央廣網路工程師吳政勳、網路媒體組組長岳昭莒、資訊廠商黃富琳聲請羈押禁見,不過台北地方法院裁定3人交保。台北地方法院日前提起抗告,高等法院15日裁定駁回。

請繼續往下閱讀….

高院認為,原審依卷內事證認吳男3人涉犯背信等罪犯嫌重大,雖有羈押原因,但考量其等所為尚未造成實際損害,且已有共犯及證人之供證及相關證據資料佐證,並有加以查證之可能,案情陷入晦暗不明風險尚低。

又吳政勳、黃富琳所涉刑事責任非重,且分別以27萬元、15萬元具保,應足以保全日後偵查、審理與執行程序之進行,而無羈押之必要。經核並無違誤或不當,應予維持。檢察官抗告所謂2人損害國家利益之危險性仍存在,尚不可採,因此駁回抗告。

全案源於9月11日晚間,央廣發現官網版頭遭人惡意置換成五星旗,且在報案並向法務部調查局通報後,攻擊仍持續多日。由於央廣為一級國家關鍵基礎設施,檢警調皆相當重視,台北市刑警大隊報請北檢指派主任檢察官葉益發、檢察官程秀蘭指揮偵辦。

為保全證據,檢警一共發動2波搜索傳喚行動。一次在9月26日,北檢指揮北市刑大搜索吳政勳、岳昭莒住所及辦公室。10月9日,北檢再指揮台北市刑大、台北市中山分局、刑事警察局科技犯罪防制中心等單位,兵分8路,2度發動搜索,並傳喚吳政勳、岳昭莒、黃富琳3人到案。

訊後檢察官認為3人均涉犯背信、妨害電腦使用等罪,犯嫌重大,且有事實足認吳男、黃男有勾串共犯或滅證之虞,並考量吳男等人屢次駭侵國家基礎關鍵設施,甚至意圖在國慶日當天再次發動攻擊,危害國家利益重大,將吳、黃2人聲請羈押,岳男則獲1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實施科技監控配戴電子腳鐶,且命不得再有網路攻擊之行為。

台北地方法院則在開庭後,裁定吳男27萬元交保、岳男15萬元交保,北檢於13日依法提起抗告。至於發動攻擊原因,檢警持續釐清中。另根據了解,事發後,央廣已將吳、岳2人停職。

央廣 內鬼 五星旗 交保 抗告
延伸閱讀
相關新聞
熱門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