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正達/高雄報導
李姓富二代與謝男共謀迷昏A男,再由李男載往摩鐵嘿咻、拍攝男男性愛片慘遭法院判刑7年多。(示意圖/Pixabay)高雄富二代李姓男子對於同性友人A一見鐘情,於是想方設法想要「得到」他,2023年11月間與謝姓男友人共謀,在KTV包廂內迷昏A後,將對方帶往摩鐵嘿咻,還拍下性愛片,案經高雄高分院審理後,依涉犯妨害性自主罪嫌分別判處7年6個月及7年3個月徒刑。
判決指出,李男迷戀A男已久,於是在與謝姓友人合謀,準備gamma-Butyrolacton,也就是俗稱「G水」的藥劑A男迷昏後,打算將他迷昏後嘿咻,並拍下性愛影像,於是在2023年11月25日下午,李男將A約到某KTV唱歌,而謝男則遲到未出席。
於是李男趁著A上廁所時,偷偷在酒杯裡加入「G水」後,毫無戒心的A喝下後逐漸失去意識,緊接著被李男載往摩鐵嘿咻拍片,案經高雄高分院審理後,依「以藥劑及對被害人為照相、錄影犯強制性交罪」罪嫌判處7年6個月,目前還在上訴中;另共犯謝男則被判處7年3個月徒刑,可上訴。
李男則趁A男上洗手間機會,將G水加入裝有酒精飲料的酒杯,對方飲用後因藥效發作失去意識,被載往旅館房間嘿咻,李男並持手機拍錄性影像,經高雄高分院依以藥劑及對被害人為照相、錄影犯強制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6個月,現由最高法院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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