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後查戶籍嚇壞!竟是「六親等血親」 他們鐵了心上法院

社會中心/林奇樺報導

交往多年結婚,結果竟然是近親!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近日裁定一起婚姻無效訴訟,男子阿奇和妻子小容結婚後,查了戶籍資料才知道雙方竟然是表兄妹,令他們相當震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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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後才發現是近親,男子向法院聲請婚姻無效。(示意圖/資料照)

根據判決書,阿奇和小容於2018年結婚後,透過調閱戶籍資料,發現阿奇的外祖母與小容的祖母為親姊妹,兩人屬於旁系血親六親等。依《民法》第983條第1項第2款規定,旁系血親六親等內不得結婚,而違反規定者,依第988條第2款應屬婚姻無效。

判決指出,雙方對於親屬關係並無爭執,小容也同意法院依阿奇聲請內容作出裁定。法院審酌雙方已合意聲請,且婚姻有效與否關係到身分、扶養及繼承等法律權益,符合確認裁定要件,因此裁定准許,確認兩造婚姻關係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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