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熱菸又傳違規!菸商欲「貼標」回歸民團痛批違法 國健署2點回應
記者簡浩正/台北報導
加熱菸自10月17日起正式於全台超商上架販售,但因包裝未標示尼古丁濃度,違反規定,遭國民健康署緊急要求全面下架。如今傳出業者試圖以「補貼貼紙」的方式補救、讓商品重回架上,也有超商加盟業者發文提及此事,讓民團大喊此舉違法,更批菸商恐是故意為之。對此,國健署今(23)日回應:有關尼古丁標示需依據「菸害防制法」及「菸品尼古丁焦油含量檢測及容器標示辦法」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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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熱菸上週於超商上市即爆發標示爭議,因未依規定標示尼古丁、焦油含量與健康警語,衛福部要求全面下架。然而近期傳出業者擬以「補貼標籤」方式解套,打算原地改標後重新上架;更有超商加盟業者分享疑似菸商製作好的尼古丁含量貼紙,後續可能要義務幫忙貼上。對此,董氏基金會與台大醫師昨日怒批此舉違法,菸商根本明知故犯犯下3錯。
不過,昨又傳出超商通路展示違規,竟違法展示第二款加熱菸的載具照片,讓董氏基金會批評「荒腔走板」。
沈靜芬今日上午出席「2025世界中風日記者會」衛教活動,公布2025最新版腦中風治療指引與防治手冊等相關。她會前並未受訪,會後隨即匆匆離去,記者追上去詢問加熱菸相關問題看法,僅微笑不回應,隨即急閃上車。
而後,國健署回覆《三立新聞網》以下兩點:
一、 有關尼古丁標示需依據「菸害防制法」及「菸品尼古丁焦油含量檢測及容器標示辦法」規定。
二、 主管機關於上市後依法進行查核,確保產品符合相關規定。若違反《菸害防制法》與《菸品尼古丁焦油含量檢測及容器標示辦法》,可依《菸害防制法》第29條第1項第6款規定,針對菸品製造或輸入業者,處新臺幣1百萬元以上5百萬元以下罰鍰,販賣業者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