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影師新開火鍋店 正妹友人捧場遭韓國燒酒+啤酒泥醉後性侵判4年

記者莊淇鈞/新北報導

小潔遭臧男以韓國燒酒+啤酒灌醉後被撿屍。(示意圖/資料照)

新北市1名擔任攝影師的臧姓男子,2023年出資開了1家火鍋店,開幕時邀請了正妹友人小潔(暱稱)參加,豈料卻慘遭臧男疑似設局,讓小潔陸續喝了韓國燒酒和啤酒後泥醉撿屍,趁機帶回家中性侵得逞,過程中儘管小潔曾數度清醒,並且喊出「不要」等話語,臧男因犯後矢口否認犯行,辯稱一切都是小潔主動自願發生關係,法官不採信臧男說法,新北地院日前依強制性交罪判臧男4年有期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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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擔任攝影師的臧姓男子2023年跨行出資在新北市經營火鍋店,當年12月14日晚上6時舉行開幕儀式,邀請了1名正妹友人小潔當晚7時許餐敘捧場,席間小潔喝了韓國燒酒和啤酒,大約晚上9時多快10時,店裡客人和員工都離開了,臧男說要再去拿酒時,小潔稱喝多了,說要離開去北市西門町找朋友,臧男也表示要打烊休息,請小潔等他一起離開。

2人離開火鍋店,小節因喝了混酒泥醉,只記得叫計程車要去西門町,但依稀只記得臧男好像壓在她身上性侵,雖然小潔曾數度清醒說「不要」,但隨即又昏睡過去,等清醒時已是隔天12時許,且醒來地點竟是臧男位於中和住處房間床上,走出房間看見臧男人在客廳,覺得情況不對勁,但又幾乎毫無記憶,藉口回家匆忙離開,後來越想越不到就向警方報案求助。

臧男在警詢、檢方偵查和法院審理時,均矢口否認犯行,辯稱當天小潔來到他家後,2人一起看了影集、喝了飲料,接著便開始親吻、發生性行為,且小潔還很主動,強調2人確有發生性行為,是雙方你情我願,並未以暴力強迫。

法官檢視2人及小潔與友人的對話紀錄,小潔曾問「是你把我帶去你家的?」,臧亦回以「嗯」,予以默認,還問說,「怎麼辦,妳有吃藥嗎?事後避孕藥有吃嗎?是不是有時效嗎?48還72小時,我不清楚。」、「抱歉,那妳有什麼打算」。

新北地院審理時,法官不採信臧男的說法,認定小潔因酒醉後原欲搭乘計程車至西門町找友人碰面,但因酒醉在車程途中昏睡,遭同車臧男改載返家乘機性侵,日前依依強制性交罪判刑有期徒刑4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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