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急尋失聯女兒…找到人逼問驚她「剛去摩鐵和網友發生關係」
社會中心/台中報導
台中市一名蔡姓男子去年間透過線上遊戲,認識一名讀國中的少女;然而,蔡男明知少女仍未成年,仍帶對方到摩鐵開房發生性關係。由於少女徹夜未歸,其家屬非常擔心,四處尋找後,在住處附近的夾娃娃機店找到人;經過逼問後,少女才坦言和男網友在汽車旅館發生關係,氣得報警提告。台中地院一審依妨害性自主處蔡男3年4月徒刑,二審駁回上訴,蔡男依舊被判3年4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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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判決書顯示,蔡男於2024年3月透過某手遊認識就讀國中的少女,雙方隨即陷入愛河交往,期間蔡男曾看見少女穿學校制服,明知對方為未成年人,卻仍於2024年6月12日0時相約至台中市中區某汽車旅館,在沒有違反少女意願的情況下發生關係。
而少女父母發現女兒一整夜都沒回家,急得到處尋找,直至隔天清晨6時許,才在住家的夾娃娃機店,看到女兒和蔡男在玩夾娃娃,馬上帶女兒前往醫院驗傷後,少女才坦認,已與蔡男合意發生性關係,讓家長不禁氣得提告蔡男妨害性自主。
台中地院一審時,蔡男雖坦認犯行,但他沒有和家屬達成和解,法官依對於未滿14歲女子為性交罪,處3年4月徒刑,蔡男也針對量刑上訴至台中高分院。二審審理期間,蔡男雖以30萬元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但後續卻未給付賠償金;對此,蔡男辯稱是因祖母遭人詐騙34萬餘元,所以無法給付。
二審審認,被害人實際上未獲得來自蔡男任何補償,綜合犯罪情節等情狀,沒有在客觀上足以引起一般同情之處,因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