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跑練三鐵「磚頭凸起5cm」害人慘摔!他少做1動作…告國賠雙敗原因曝
記者陳弘逸/嘉義報導
嘉義縣馬姓男子去年慢跑時摔倒,導致左膝部擦傷,馬男認為,是嘉義縣政府疏於維護與管理,導致地面磚頭凸起約5公分造成他摔傷,打亂三鐵比賽訓練計畫,因此提告國賠求償10萬元,此案因無具體證據證明人在何處摔傷,案發當下也沒報警,因此一、二審都吞敗,須負擔2250元訴訟費用,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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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嘉義馬男2024年7月11日晚上7時21分,在嘉朴公路人行道慢跑,因遭地面凸起約5公分磚頭絆倒,導致左膝部擦傷;他利用配戴智慧型手錶軌跡圖紀錄,及2個月前GOOGLE街景圖佐證,該路面尚屬平整,並無磚頭凸起,認為是嘉義縣政府疏於維護與管理,與導致他摔傷。
馬男認為,被磚頭絆倒害他生活行動不便外,還造成心理陰影,無法跑步、游泳、騎單車,打亂三鐵比賽訓練計畫,因此提國家賠償,向縣府求償10萬元。
依據馬男提出的相關證據,簡易庭法官認為,並無法佐證所受傷害,是磚頭凸起跌倒所致,且案發當時,沒留原地報警,無從釐清傷害原因,因此駁回告訴。
馬男不服,上訴二審,認為簡易庭沒詳加審酌「間接證據」認為原判決違背經驗法則,應屬違法。
合議庭法官認為,馬男未能舉證因地面磚頭凸起,導致跌倒受傷,原審判決他敗訴判決,經核並無違誤,因此,再度駁回告訴,還須負擔2250元訴訟費用,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