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往出錢…分手落魄男用1恐怖手段拿回!前女友「聚寶盆全空」血虧15萬

記者陳弘逸/台南報導

台南男子分手後,2度翻牆潛入前女友住處,還偷走放在客廳聚寶盆內的15萬元現金。事後邱男挨告,竟辯稱,交往期間,曾付出金錢,只是拿回自己的錢。(示意圖/PIXABAY)

台南邱姓男子跟女友小花(化名)分手後,竟在去年底,2度翻牆潛入前女友住處,還偷走放在客廳聚寶盆內的15萬元現金。事後邱男挨告,竟辯稱,交往期間,曾付出金錢,只是拿回自己的錢。且只坦承侵入住處,否認竊盜,難認有深切悔悟;法院審理後,將邱男依竊盜罪、侵入住宅罪,判7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另沒收、追徵15萬未扣案犯罪所得,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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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邱男2024年12月23日晚上11時許,趁前女友小花(化名)不在家時,翻越對方磚造牆垣到車庫,在用30公分鐵鏟撬開窗戶,潛入屋內,偷走客廳電視櫃上聚寶盆內的15萬元現金;5天後,又以同樣手法闖入,在車庫內逗留,之後再離開。

小花發現住家被闖入,憤而報警提告;邱男落網後,辯稱,交往期間,曾付出金錢,只是拿回自己的錢。但所述,未獲法官採信。

法官認為,邱男不思循正途取財,只因不甘分手後又缺錢花用,竟侵入住處,侵害他人財產權益,危害社會治安,同時破壞他人居住安寧,只坦承侵入住宅等犯行,否認竊盜,難認有深切悔悟。

邱男雖無前科,但沒跟小花達成和解,並賠償對方;法院審理後,將他依竊盜罪、侵入住宅罪,分別判刑,應執行7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另沒收、追徵15萬未扣案犯罪所得,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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