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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罪拚輕判、緩刑失效?檢批:閃兵藝人「背離社會期待」1指標求重刑

記者陳弘逸/新北報導

檢方偵辦閃兵藝人案,昨天(14日)又起訴,藝人修杰楷、謝坤達、陳柏霖、張書偉、廖允杰等5人。(圖/翻攝畫面)
檢方偵辦閃兵藝人案,昨天(14日)又起訴,藝人修杰楷、謝坤達、陳柏霖、張書偉、廖允杰等5人。(圖/翻攝畫面)

藝人王大陸豪砸360萬元、涉嫌偽造病歷所引起的「藝人閃兵」案,檢方昨天(14日)又起訴,藝人修杰楷、謝坤達、陳柏霖、張書偉、廖允杰等5人;藝人量刑部分,檢方認為,公眾人物享有高度媒體關注與名聲所帶來社會紅利,對青年世代具有相當影響、示範作用,蓄意閃兵,嚴重悖離社會對公眾人物期待,因此向法院具體求刑2年8個月,若未來未獲減刑、緩刑,刑期超過6個月還無法易科罰金,須入監服刑,但最終結果,仍待法院審理。

這波起訴藝人,包括修杰楷、陳柏霖、謝坤達、張書偉、廖允杰等5人;檢方考量,他們屬公眾人物,享有高度媒體關注與名聲所帶來社會紅利,對青年世代具有相當影響力與示範作用,仍蓄意規避兵役,嚴重悖離社會對公眾人物期待與公民應盡責任。

因5人法定役期都為1年10月,因此,檢方向法院建請量處2年8個月有期徒刑;若未獲減刑、緩刑,刑期超過6個月以上,極可能無法易科罰金,須入監服刑,但最終結果,仍待法院審理。

閃兵集團主嫌陳志明,他藉制度漏洞,指示役男憋氣影響血壓檢測或安排槍手代檢,偽造不實檢測結果,助眾多役男規避兵役,遭檢方具體求處6年刑期。

至於另外同案5名被告,因工作等個人因素,委託陳男協助逃避兵役,法定役期為4個月者,建請法院量處有期徒刑1年;法定役期1年者,建請法院量處有期徒刑2年2月。

關於偵辦閃兵藝人案;最高檢察署肯定新北地檢劍及履及,積極偵辦閃兵案件,迄今已偵結起訴兩波被告,共計40人次,加以具體求刑,鼓舞民心士氣;對於偵查團隊嚴加查辦與追訴積極偵查作為,對於遏阻不肖份子、維護兵役制度的公平性具有重大貢獻,令人敬佩。

#修杰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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