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院版《財劃法》出爐!挹注地方1.2兆再創新高 盼修法創造三贏
記者劉秀敏/台北報導
行政院院會今(20)日討論通過《財政收支劃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財政部說明,院版《財劃法》的統籌稅款、一般性補助款、計畫型補助款,規模總計達到1兆2002億元,較新版《財劃法》增加319億元,顯示院版的確是照顧到地方的施政財源,而且絕對不會少。希望透過院版《財劃法》,創造中央有能力協助地方、地方有充足自主財源、人民有均等生活品質的三贏。
財政部國庫署長陳柏誠說明,中央挹注地方財源屢創新高,尤其是從108年的成長幅度非常快,而地方財源獲得挹注後,整體賸餘大幅增加,從101年度短絀589億元,到了104年開始轉為有賸餘,113年賸餘已高達818億元。
陳柏誠指出,立法院修新版《財劃法》時產生了三個問題,包括公式錯誤導致345億元無法分配、垂直分配沒有錢權併同考量、水平分配指標設計不平均造成城鄉差距;而本月14日立法院再修《財劃法》更產生了五大問題,導致情況更為嚴重。例如,新版《財劃法》已導致中央115年度總預算舉債2992億,再修版將迫使中央舉債再增加2644億元,總計舉債高達5638億元,將超過《公債法》舉債上限,中央不能違法編列舉債破表的預算,不能讓國家陷入破產風險。
此外,再修《財劃法》在一般性補助款、計畫性補助款的分配比例上,不管是金額或比例都要維持不變,將讓大者恆大,造成城鄉差距。
陳柏誠說明,中央與財政部從去年8月1日至今,已六次邀集地方會商,將地方統籌分配稅款的指標從80個濃縮到10項,同時推出優先彌補基本財政收支差短的機制。此次院版《財劃法》的修法五大目標,就是希望能夠達到國民生活品質更均衡、垂直分配更合理、水平分配更公平、透過事權回歸讓地方自治更強化、中央地方的夥伴關係可以更提升。
陳柏誠指出,根據院版《財劃法》,中央挹注地方的財源將再創新高,一般性補助款、統籌分配稅款跟計畫性補助款三項的合計規模將達到1兆2002億元,較新版《財劃法》增加319億元,顯示院版的確是照顧到地方的施政財源,而且絕對不會少。
陳柏誠進一步說明,整個的執行架構就是透過「統籌稅款」跟「中央補助款」兩大類的財源來挹注地方、協助地方的自治事項。中央補助款部分則由一般性補助款、計畫性補助款來協助;統籌稅款的最大機制,就是透過基本財政需要來協助地方,會以基本財政需要所須經費計入基本財政需要額,如果有收支差短,則會優先用統籌稅款補助。除了優先彌補基本財收支差短外,也會透過「財政努力」跟「基本財政建設需求」兩大指標來分配。
陳柏誠表示,這次統籌稅款的規劃,是所得稅10%、營業稅85%,菸酒稅則全部歸於地方,因此總財源相較114年度增加了3753億元。他並強調,保障統籌稅款、一般性補助款跟計畫性補助款的獲配額合計數,不低於114年舊版的分配水準;而在水平分配部分,將採取直轄市跟縣市同一公式分配,不會有誰先誰後的問題,也沒有對特定的縣市做加重分配,讓各縣市分配更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