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美國遭星宇航空拒載!留學生打官司求償31萬 敗訴原因曝光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一名何姓男子去年預計搭乘星宇航空回美國就學,登機前卻被航空公司告知不符合入境規定,拒絕載運,他因此向航空公司求償31萬餘元。士林地院審理後,認為航空公司已向美方求證,何男因抵達日期早於美國法規「開學前30日內」才能入境的規定,非無故拒載,判何男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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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男主張,2023年7月14日預計搭乘星宇航班至美國洛杉磯就學,登機前遭航空公司地勤人員攔下,稱其入境文件有問題,拒絕讓他登機,他因無法如期至美國,導致衍生房屋租金、搬家費等損失,也害他精神情況受到壓力,因此向星宇航空求償31萬餘元。 星宇航空則主張,7月14日當天地勤人員依規定核對何男的學生入境文件,發現他預計抵達日期早於美國聯邦移民法規所要求開學前30日內才能入境,經聯繫美國海關及邊境保護局,確認何男就算搭機抵達美國,美國也會拒絕讓他入境,因此才不讓他登機,非無故拒載。
士林地院審理後,認為航空公司已向美方查證、確認,非無故拒載,何男也未能提出證據其權利被侵害及具體損害,判何男請求損害賠償無理由,駁回全數請求。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