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台大舍監性騷受害者再現身!教長發話了「台大確實有錯」:應補正
記者李育道/台北報導
台大學生性平案風波又起,針對一起舍監涉性騷擾的申訴案,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日前判決台大性平會在程序上需補正,因此撤銷原處分,台大決定再上訴,相關學生則在今天(24日)呼籲台大放棄上訴。對此,教育部長鄭英耀回應表示,台大性平會在程序上若有疏漏,就應該補正,他相信學生希望學校不要上訴有其道理。
《中央社》報導,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舉行「解決教師荒—校事會議檢討及策進」公聽會,鄭英耀在會前受訪時表示,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針對台大性平案,台大性平會議程序上確實有需要補正,他強調,性平會委員應「親自參加」,不得由代理人代替;但該案最後的決議,過程中確實有委員沒有親自出席,而由代理人參與會議。
鄭英耀指出,既然法院已提出明確意見,台大應就法論法,認真審酌最高行政法院的見解,並對程序上是否有疏漏做出補正。他更提到,台大校內具備強大的法律專業,法律系與許多法學者均能就此案討論與指導;學生希望學校不要上訴,也「應該有他的道理」
台大學生會今日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指出受害學生Y女(化名)自111年提出申訴後始終得不到校方正面回應,台大以「調查已完整、不再受理」為由,四度駁回其調查申請,並讓涉案舍監持續留任,住宿學生安全因此陷入風險。學生會批評,台大將性平會委員名單列為「機密公文」、性平程序瑕疵明顯,又以113年的新準則替112年處理上的問題辯解,形同規避司法責任。
Y女也現身記者會,呼籲台大撤回上訴,表示北檢已起訴涉案舍監,台大卻仍拒絕重啟調查。如今行政訴訟已有判決,校方不應再浪費社會資源,應誠實面對自身程序問題。
對此,台大則回應,校方已於法定期限內提出上訴,主因是北高行以「性平會委員不得由他人代理」撤銷處分,但該見解與113年教育部公布的新準則、以及114年校內修訂的新辦法均不一致,屬重大法理爭議,因此希望由最高行政法院釐清。台大也強調,性平會委員名單一向公布在網站,並無隱瞞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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