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積電正式提告羅唯仁 叛將下場曝光?
財經中心/廖珪如報導
台積(2330)今(25)日發出新聞稿,聲明將正式對違反競業條例,前往英特爾任職的退休資深副總羅唯仁提告。回顧此案,前台積電資深副總羅唯仁遭指將 2 奈米相關機密帶往英特爾任職,引發產業界震動。立法院經濟委員會11月19日質詢經濟部長龔明鑫是否有去掌握此事,且相關事情若屬實,經濟部長龔明鑫當天在答詢時強調,若案情屬實可能和工研院討論追回院士榮譽。
由於此案沸騰多時,11月19日當時經濟部長龔明鑫(前台積電董事)答民進黨立委邱議瑩追問技術外流的範圍及影響時表示,政府關切層面包含「國家安全」、「產業利益」及「廠商損失」三大項。目前高檢署已啟動調查,是否涉及核心技術將由司法機關釐清,經濟部也會全力配合。至於外界關注究竟有哪些技術資料遭帶走,龔明鑫回應,相關內容是否屬於台積電營業秘密,應由台積電對外說明,經濟部不宜代答,但會協助確認哪些屬於營業秘密範疇。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當天也到經濟委員會追問龔明鑫,二奈米以下機密被竊茲事體大,王鴻薇說,羅唯仁9月榮獲工研院院士,當然,這案子還在調查之中,既然這個院士是台積電推薦的,若院士涉及偷竊台積電機密,要不要考慮暫停或撤銷工研院院士身份。龔明鑫說,這我們來跟工研院討論一下,但是這個案子才初步調查,高檢署按照國安法,就經濟部來講還在配合,是在這個階段。「如果案件明朗的話才要跟工研院討論」。
對於羅唯仁到底掌握哪些製程洩漏,迄今尚未確定,不過震撼的是,今(25)日,台積電正式告發羅唯仁,新聞稿指出「113年3月間,台積公司將羅唯仁調任於「企業策略發展部」資深副總,該部門性質為供董事長暨總裁諮詢的幕僚單位,職責上無須再監督或管理研發部門事務,然在轉任「企業策略發展部」後,羅唯仁仍要求研發部門(註:此指職級在資深副總以下之同仁,並無監督、隸屬關係)召開會議並提供資料以了解正在研發中以及未來規劃之先進製程技術。
羅唯仁任職期間即簽有保密條款及離職後的競業禁止條款承諾離職後不為競爭之同意書。台積公司方淑華法務長在114年7月22日進行離職面談時,特地提供提醒信函供其詳細閱讀,並在法務長說明離職後之競業禁止義務及詢問其離職後去向時,羅唯仁回應將至學術機構任職,並未說明將前往英特爾公司任職。離職後羅唯仁旋即前往英特爾公司擔任執行副總裁(Executive Vice President,簡稱 EVP),而羅唯仁高度可能使用或洩漏、告知、交付或移轉台積公司營業秘密及機密資訊予英特爾公司,因此台積公司有採取法律行動(包含違約賠償)之必要。」
據了解,這意味著相關案件進入調查,若屬實,羅唯仁除了損失台積公司給予福利、若違反營業秘密等也將受到相應罰則,國家方面經濟部也可能追回其院士榮譽,並遭違反國安法送辦。
▲無罪推定原則。(三立新聞網製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