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大火死者破百!啟動「特事特辦」加速理賠 專家:賠償恐杯水車薪
編譯莊佳芳/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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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宏福苑大火截至今天(28日)下午,已經造成128人罹難,人數估計還會持續增加。太平人壽保險(香港)宣布將以「能賠快賠、應賠盡賠」原則加急處理相關案件,並針對工程險、第三者責任險與住戶家居保險等多項保單安排專人跟進。然而,專家指出,相關保單多以「事件」作為賠償上限,恐無法完全彌補巨大損失。加上若肇事者無力賠償、承包商清盤或破產,部分住戶恐面臨無法獲得足額補償的困境。
保險公司盡速審批理賠
宏福苑大火造成逾千戶居民的房屋嚴重毀損,預估將引發一波索賠潮,對此中國太平人壽保險(香港)有限公司宣布,已經啟動應急措施,將會秉持「能賠快賠、應賠盡賠、合理預賠」的原則,安排專人積極跟進個案,並盡速審批理賠。
太平人壽保險公司承保了宏福苑維修工程的建築工程全險、建築僱員賠償保險、業主立案法團的第三者責任險、財產全險以及公眾責任險,還承保了部分住戶的家居保險及家傭險。
香港保險業聯會(簡稱保聯)行政總監劉佩玲接受《文匯報》訪問時表示,目前拖出「特事特辦」措施,如憑警方死亡公示,就可以快速辦理死亡賠償,各大保險公司也會調動足夠人手及資源,迅速處理相關申請事宜。
專家:理賠僅是杯水車薪
劉佩玲解釋,每棟大廈的所有權人立案法團必須購買公眾責任險,其中包括第三者人身傷亡責任及第三者責任保人身傷亡及財物損毀,前者每次事件賠款上限為1000萬港幣(約新台幣4000萬元),後者上限則為2000萬港幣(約新台幣8000萬元),但上限是以「事件」計算,而非「人頭」。
劉佩玲表示,承包商在工程前購買的建築工程全險,則分為材料損壞保險及第三者責任險,前者保障施工能如期完工,後者為第三者作出保障。這部分的相關理賠則需交由專業公證行處理。
若房屋所有權人已經購買住宅火險,則可以針對室內牆體、天花板、地板損失索賠;購買住宅財物保險則可賠償傢俱、電器等財物損失;人壽、個人意外、醫療保險等,分別可以就傷亡、醫療支出等索賠,且可與建築工程全險中的第三者責任保險,及公眾責任保險同時索償,互不影響。
受災戶恐索賠無門
香港大律師陸偉雄表示,一般情況下,會先將總承包商與各分包商所購買的保險金額加總,判斷是否足以賠償損失,同時計算房屋所有權人是否購買住宅火險。若兩方金額都不足以賠償損失時,房屋所有權人就可以向火警的肇事人索賠。
但陸偉雄提醒,若對方因無力支付賠償而申請清盤或是破產,那房屋所有權人就只能自行承擔相關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