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被告2人辯論終結!宣判日定了 柯文哲嘆「今天是聽了最難過的一天」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京華城案、政治獻金及公益侵占案,18日下午台北市議員應曉薇顧問吳順民、威京集團財務經理張志澄辯論終結,審判長諭知2026年3月26日下午2點30分宣判,也等於預告全案,包括柯文哲在內所有被告都將在當日宣判。聽完一整天的開庭,柯文哲說這是他聽了感到最難過的一天,當權者應該要節制,不要把手伸進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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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離開法院前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今天(18日)是他聽了最難過的一天。他跟李文宗比較熟,李文宗根本京華城案完全沒參與,卻被羈押了十幾個月,受害者每一個都在講自己的故事,讓他聽了實在很難過。
柯文哲表示,這些受害者有的被羈押,有的被起訴,受盡折磨,律師也要請,聽到沈慶京說到生病被送到台北醫院,被用鐵鍊綁在床上,林俊言還去逼他咬柯文哲。只能說台灣民主化30年,不應該是這樣,「司法不可以變成政治工具,當權者要節制,不要把手伸進司法,這是這案子最糟糕的地方。」
接下來庭期,19日將進行京華城案公務人員部分的言詞辯論,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台北市都市發展局前局長黃景茂、台北市都發局總工程司邵琇珮出庭答辯。此部分柯文哲無須到庭。
22日進入政治獻金公益侵占及背信部分,柯文哲和高中同學,眾望基金會前董事長李文宗,以及木可公關負責人李文娟都將出庭答辯。
23日上午進行會計師端木正的答辯及鼎越開發、木可公關2家公司的沒收辯論。同日下午進行應曉薇及柯文哲、沈慶京的結辯。
24日全天,除了已經辯論終結的被告,柯文哲、沈慶京、應曉薇等其餘被告都要到庭,繼續進行結辯。法官預留26日庭期,以備24日無法全部結辯完畢時使用。宣判日則定在2026年3月26日下午2點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