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已婚副教授「私約」女校友吃飯!趁夜伸鹹豬手…她氣到提告不願原諒

記者陳弘逸/高雄報導

高雄某大學已婚林姓副教授,私約畢業女校友吃飯,竟趁獨處機會出手性騷擾。(示意圖/PIXABAY)

高雄某大學已婚林姓副教授,去年約畢業女校友小美(化名)私下飲酒餐敘,當晚兩人在大樹區高屏溪河堤看夜景,並在車內用餐及飲酒聊天;未料,林男竟趁機出手性騷擾。事後挨告,林男雖認罪,但女方拒絕調解不願原諒,法院審理後,依意圖性騷擾,判處3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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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高雄某大學林姓副教授,2024年10月23日約畢業女校友小美(化名)私下飲酒餐敘,當天還開車到大樹區高屏溪河堤,2人在車內用餐及飲酒聊天,當晚林男趁機擁抱、親吻小美性騷擾得逞。

事後,林男挨告,偵查期間,他都坦承犯行,檢方認定,涉犯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第1項之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擁抱、親吻之行為罪。

審理時,林男自述就讀博士班、於大學兼任、需扶養雙親、配偶及子女,雖表明願意賠償,但小美無調解意願而未能成立調解,也不願原諒他。

法官認為,林男欠缺尊重他人身體自主權利觀念,忽視小美所享有與性有關的寧靜及不受干擾、平和狀態權利,竟趁獨處機會犯案,破壞人與人間信賴。

法院考量,林男認罪、無前科,審理後,將他依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之行為,判處3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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