閃辭、摩鐵濺血捲貪污!台南市前消防局長「收賄300萬」羈押禁見理由曝
社會中心/羅欣怡報導
台南市前消防局長李明峯涉收賄300萬元,廉檢24日兵分8路進行搜索,傳喚10人到案說明。25日晚間,李明峯以及楊姓女業者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台南地院也進一步說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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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峯12日凌晨退出群組閃辭獲准,之後又在摩鐵自傷濺血送醫,引起各界議論紛紛,似乎都在為廉檢的搜索行動埋下伏筆。
李明峯辭職12天後,廉檢無預警發動搜索,包括李明峯在內,一共帶回4涉嫌人、6證人問訊,經檢察官漏夜訊問,當庭逮捕李明峯,以及消防設備業者楊女。
法院認為李、楊兩人涉嫌犯罪可能性高;其中,李明峯涉嫌在執行公務時收受賄賂;楊姓女業者則涉嫌教唆或參與收賄。法院進一步考量,2人均有相當理由足認有逃亡之虞及勾串證人、共犯或湮滅證據之虞,認無法以具保、責付、限制住居代替羈押,而有對被告2人羈押之必要,因此裁定將兩人羈押禁見。可上訴。
整起事件起因於今年8月出現匿名爆料,指出消防月曆、各個分隊17車及最近展示刀鋒瞄子的廠商,竟然都是同一位,質疑消防局圖利;據悉,台南市消防局2年前開始倡議,引進高壓細水霧幫浦消防車,但由於未編列相關預算,得靠民間企業、友人捐贈,但都得透過楊姓業者。
據悉,楊女原本經營數位行銷公司,承攬消防月曆,在消防局力推水霧車後,在7月成立科技公司,獨家經銷水霧車以及裝備,疑從中不當牟利。台南地檢署經表示,李明峯自112年起與楊女共同收受曾姓消防設備業者給予之金錢賄賂300餘萬元,使曾獲取民間捐贈消防設備車輛相關銷售營利,以及送審消防設備工程相關資料,得以順利通過等對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