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員衝到國小「脫光猥褻」2國中生目擊嚇壞!他落網透露神奇癖好

記者陳弘逸/南投報導

南投縣某超商店員今年到國小外,脫光衣物做出撫摸生殖器自慰行為,還刻意展示給2名路過的國中生觀看;落網後辯稱,本來就喜歡野外的感覺。(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南投縣史姓超商店員今年到某國小工寮,脫光衣物做出撫摸生殖器自慰行為,還刻意展示給2名路過的國中生觀看;目擊學生嚇到跑回家告狀,此案曝光;史男落網後辯稱,本來就喜歡野外的感覺,看到有目擊者就穿回衣服停止動作,但說詞未獲採信,法院審理後,將他依公然猥褻罪,處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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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史男今年7月13日上午8時許,在南投某國小校門口前的工寮角落,脫光全身衣物,並做出撫摸生殖器自慰行為;當下2名國中生恰巧徒步行經該處,他甚至走到外面,刻意展示下體,觸犯公然猥褻。

警詢時,史男否認犯行,坦承確實有在該處,脫掉全身衣物並自慰,因為本來就喜歡野外的感覺,當下有感覺,看到工寮外面沒有人,才會那麼做,發現有人看到後,就停止自慰並穿上衣服,沒有公然猥褻犯意。

檢方認為,目擊者為國中學生,素未謀面,無刻意設詞誣陷理由,因此,未採信說詞,將史男依刑法第234條第1項之公然猥褻罪將他起訴。

法官認為,史男在馬路旁,公然裸露生殖器為猥褻行為,造成目擊者驚嚇及心理厭惡,破壞社會善良風俗情節非輕,考量他自陳陳高中肄業、從事超商店員、經濟狀況小康,審理後,依公然猥褻罪,處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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