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衣間有瓦斯味!23歲女樓管盡責回報被要求到場查看…5分鐘後氣爆殉職
記者吳泊萱/台中報導
今年2月13日,台中新光三越發生氣爆意外釀5死35傷,全案歷經10個多月調查,終於在近日偵結,台中地檢署依過失致死等罪嫌起訴新光三越總公司等13人。而當時的5名死者,除了來台旅遊的澳門籍鄧姓祖孫3人,還有2名新光三越員工,其中23歲林姓女樓管,因為在氣爆前聞到瓦斯味,盡責通報後,與另一名33歲陳姓男課長前往查看,結果5分鐘後就發生氣爆,二人雙雙罹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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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爆案偵結起訴,檢察官痛批本案並非偶發,而是管理失當及疏忽層層堆疊所致,最終釀成台灣史上最嚴重的百貨公司公共安全事故,造成5人死亡、35人受傷。
起訴書也揭露爆炸案發生細節,2月13日上午11時30分許,23歲林姓女樓管在營業部LINE群組反映,「UQ反應G跟試衣間附近有比較濃的瓦斯味,已通知電機過去看」、「12樓目前沒有在拆瓦斯,正在拆廚房設備」。
營業部陳姓課長(33歲)接獲通知後,帶著剛入職1個月的姜姓樓管與林姓女樓管會合,3人前往12樓查看,結果5分鐘後,發生氣爆,陳姓課長與林姓女樓管首當其衝,當場死亡;姜姓樓管重傷,顱骨、頸椎多處骨折,送醫搶救撿回一命。
起訴書指出,截至目前為止,新光三越及副理等8人已與5名死者家屬及7名傷者達成和解,被害人也同意撤告,但姜姓樓管至今仍未和解,其餘27名傷者則未提起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