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客哭訴遭狼父性侵!串燒店老闆竟「色性大發」逼摸下體…下場曝光
記者吳泊萱/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李姓男子在北區經營串燒店,期間認識一名女客人小花(化名),雙方在過年期間相約於串燒店二樓看電視喝酒,小花吐露過去曾遭父親性侵,不料李男聽後竟心生淫念,對小花伸狼爪,並要求發生關係,小花反抗後逃離報警。法院一審依強制猥褻罪判李男1年4月徒刑;李男上訴二審,法官考量李男坦承犯行,改判1年2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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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警調查,小花在2023年1月23日下午,農曆春節期間,前往串燒店拜訪李男,受李男邀請到店家二樓看電視、喝酒聊天,期間小花吐露自己曾遭父親性侵,並因情緒低落而落淚。不料李男聽聞此事,竟色心大起,先是對小花伸狼爪襲胸,接著又露出下體,要求發生關係。
小花崩潰抵抗,雙方爆發拉扯,小花擔心激怒對方,轉而強調稍後跟朋友有約必須離開,僵持一段時間後,李男才妥協到一樓開鐵門。小花劫後餘生,向友人哭訴,並在開工後告訴其他女同事,經同事提醒後,小花前往警局報案。
案件一審時,李男矢口否認有強制猥褻行為,反控案件證據都是小花所證述,沒有充分證據顯示犯罪行為。但法官審酌相關事證,發現李男有個與小花年齡相仿的女兒,小花是在詢問家庭相處之道時,吐露悲慘身世。且案發後,小花多次出現哭泣、情緒不穩等症狀,認為李男犯行明確,依強制猥褻罪判刑1年4月。
李男不服上訴二審,主張願意認罪,並支付15萬元與小花和解,請求從輕量刑。不過書記官轉告小花和解一事後,小花表示不願和解。二審法官考量李男坦承罪刑,撤銷原判決,改判1年2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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